证据在政治庇护申请过程中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让
移民官或者移民法官除对申请者所提交的自述书和面谈供述进行个人
主观判断之外,有更多的途径确定申请人的经历是真实可信的。如此
,将大大增加庇护案件获批的机会。那么什么样的证据能够用于庇护
案件提交给移民局呢?
首先,移民局和移民法院能够接受的证据类型非常丰富,不过要
针对每个庇护案件的不同提供不同类型的证据,例如如果你是被警察
逮捕,中国警方出具的逮捕通知书、拘留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可以
作为证据提交;被刑事起诉和定罪的则需要提供检察院的起诉书或法
院的判决书;仅仅是短暂逮捕并在警局遭到殴打、虐待、折磨等最后
被释放,如果受伤去过医院则病例和医生的诊断报告也可以作为受过
迫害的证据,如果没有去过医院那么可以让知情或见证人出具带签名
和指印的证明书,并在证明书上要附上联系方式方便移民局调查问询
,届时该知情或见证人须证实所提供的证明书真实有效,并根据移民
局的要求提供更多的详情信息。
除了以上的书面证据以外,移民局也接受录像、录音、照片等作
为庇护证据,但录音需要经过专业的公证机构进行转录和翻译成文字
版,进行公证并开具公证书。另外用于庇护的证据均需进行专业的文
字注解,帮助移民官或移民法官快速熟悉和理解。
作为美国移民律师,我们建议庇护证据收集和挑选应在律师指导
下进行,切勿根据申请者的主观意愿在没有任何翻译、注解的情况下
被提交,导致案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您对本篇文章有疑问,我们欢迎来向艾飞力纽约/洛杉矶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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