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幫派暴力和基于家庭关系的暴力的受害者再次有资格在美国获得庇护

(此文章为艾飞力律师事务所所有)

对寻求庇护者来说有一个好消息! 拜登政府最近的一项决定取消了对那些因家庭暴力、帮派暴力和基于家庭关系的暴力而逃离其国家的人提供庇护的限制。

这些对庇护的限制是通过法院案件(称为A-B-I案件、A-B-II案件和L-E-A-II案件)的裁决作出的,由特朗普政府实施,试图大幅减少抵达南部边境、有资格在美国获得庇护的移民人数。这些限制主要影响了来自中美洲和南美洲的移民,那里的帮派暴力和家庭暴力更为普遍。

怎樣才有資格在美國申請庇護?

庇护是给予那些能够证明他们是《移民和国籍法》(”INA”)所定义的 “难民 “的保护。获得庇护的移民(无论他们是合法还是非法进入美国)可以在美国生活和工作,申请家庭成员来美国,申请永久居留权,并最终成为美国公民。

一个人可以证明他或她是《移民和国籍法》规定的 “难民”,从而有资格获得庇护,只要证明他或她(1)在他/她的国籍国之外;(2)不能或不愿意返回该国。(3) 因为他或她过去遭受了迫害,或有 “充分理由担心 “未来会遭受迫害;(4) 遭受迫害或将遭受迫害是由于五个法定保护理由(见下文);以及(5) 迫害者是政府或政府无法或不愿控制的行为者。

五个受法律保护的理由包括:1)宗教,2)国籍,3)种族,4)政治观点,或5)特定社会团体成员。一个人必须由于这五种受保护的理由中的至少一种而遭受迫害或担心将来会遭受迫害,才能在庇护申请中取得成功。由于是指一个人的受保护理由是或将是遭受迫害的核心原因

然而,证明由于“特定社会群体成员 “而受到的迫害已被证明是所有问题中最棘手的。特定社会群体 “一词是模糊的,多年来,对于这些词的实际含义有很多争论。

什么是符合庇护资格的 “特定社会群体 “并没有由法规或条例来定义。因此,律师和法官在决定一个人何时有资格以其 “特定社会群体成员 “的身份获得庇护时,使用移民法院案件的裁决作为指导。

如果一个人必须因上述五种受保护的理由中的至少一种而遭受迫害,才有资格获得庇护,那么家庭暴力和团伙暴力的受害者可以根据哪种理由提出庇护申请?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被家庭伴侣虐待或遭受残酷的帮派暴力的核心原因不是因为他们的宗教、国籍或种族。一个人的政治观点是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或团伙暴力的核心原因吗?有时,是的。然而,大多数时候,家庭暴力或帮派暴力的受害者的最佳选择是根据 “特定社会群体成员 “申请庇护。

2021年6月16日,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发布命令,撤销前总检察长杰夫-塞申斯、杰弗里-罗森和威廉-巴尔在特朗普政府期间做出的移民决定。具体而言,这些决定限制了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根据 “特定社会群体成员 “的迫害主张而获得庇护。由于特朗普时代的这些决定,从南美和中美洲来到美国的家庭暴力和帮派相关暴力的受害者经常被拒绝庇护。

加兰司法部长撤销的移民决定包括A-B案, 27 I&N Dec.316 (A.G. 2018) (“A-B- I”)和2021年发布的同一案件的另一个意见, A-B-案, 28 I&N Dec. 199 (A.G. 2021) (“A-B- II”)。A-B案件是一个涉及一名萨尔瓦多妇女的案件,她声称她有资格获得庇护,因为她是 “萨尔瓦多妇女 “这一 “特殊社会群体 “的成员,她们无法离开与伴侣有共同子女的家庭关系,因此受到迫害。A-B-I案和A-B-II案共同宣布,一般来说,作为私人(非政府)犯罪活动的受害者–如家庭暴力或帮派暴力–并不构成符合庇护资格的可认知的 “特定社会群体”。

在A-B-II案中,代理代理司法部长杰弗里-罗森试图进一步限制私人暴力的受害者何时可以获得庇护资格。罗森就《移民和国籍法》规定的第五项庇护资格要求作出指示,即迫害者必须是政府或政府无法或不愿意控制的行为人。在A-B- II案中,罗森认为,政府未能保护受害者免受私人行为者的暴力侵害,这不足以使受害者有资格获得庇护。相反,政府的失职必须非常严重,以至于构成违反保护公民的义务,或者政府必须 “积极伤害受害者或纵容这种伤害”。

司法部长加兰撤销了 “A-B-I案 “和 “A-B-II案”,因为这些决定使家庭暴力或帮派暴力的受害者几乎无法在美国获得庇护。

加兰还撤销了前司法部长威廉-巴尔在L-E-A-案, 27 I&N Dec. 581 (A.G. 2019)(”L-E-A- II”)中做出的另一个错误决定。 L-E-A-案是一个涉及墨西哥公民的案件,他声称自己有资格获得庇护,因为他是一个犯罪团伙的成员,被定义为 “他父亲的直系亲属 “的 “特定社会群体”,该父亲拥有一家被当地贩毒集团盯上的商店。在该案中,移民上诉委员会(”BIA”)认为,被告与他父亲的关系确立了他在 “他父亲的直系亲属 “这一特定社会群体中的成员身份。在L-E-A- II案中,总检察长巴尔推翻了BIA的决定,认为一个人的直系亲属并不构成符合庇护条件的 “特定社会团体”。

现在,鉴于司法部长加兰撤销了A-B-I案、A-B-II案和L-E-A-II案的命令,那些在本国遭受家庭伙伴、帮派成员或因其与家庭成员关系而遭受暴力的人,有更大的机会因其属于 “特定社会群体 “而在美国获得庇护。

司法部长加兰根据他在《移民和国籍法》下的 “认证 “权力做出了这一重要决定–该权力允许司法部长审查BIA的决定并推翻或确认这些决定。司法部长对所有移民事务有最终决定权。因此,加兰能够推翻前任司法部长的决定,并做出新的决定,这将有助于确保每个庇护申请现在都得到公平的裁决。

二月,拜登总统签署了第14010号行政命令,指示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参与规则制定过程–这将允许公众对任何拟议的规则进行评论,以确定在何种情况下一个人应被视为 “特定社会群体 “的成员,以获得庇护资格。当这些规则公布后,它们将管理 “特定社会群体 “的未来问题。

在这些新规则建立之前,司法部长加兰指示,移民法官和BIA在决定庇护案件时必须遵循先前的先例,包括BIA在L-E-A-, 27 I&N Dec. 40(BIA 2017)(”L-E-A- I”)和A-R-C-G-, 26 I&N Dec. 388(BIA 2014)的决定。在L-E-A- I中,如前所述,BIA认为一个人与直系亲属的关系可以构成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在A-R-C-G-中,BIA认为,”在危地马拉的已婚妇女无法离开他们的关系 “可以构成一个可认知的 “特定社会群体”,以获得庇护。

加兰在2021年6月16日的命令恢复了寻求庇护者的希望,并将帮助拯救许多男人、妇女和儿童的生命,他们因为家庭暴力和帮派暴力而得不到保护,只能逃离自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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